30年来,“上门女婿胜亲生,女儿也是传后人”已渐渐成为这个村子200多户村民的共识,随之而来的是小山村里婚育观念的悄然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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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宁化县乡下的五房村。
“如果你不再生孩子了,为什么还要生这么多孩子呢?”
“养儿育女,是为了让自己不老!”
“生儿子、生女儿也是一样,女儿也是传给后代的。你不知道我们村的黄先生只生了一个女儿,但他的日子还过得其乐融融!那个儿子媳妇找上门来了,啧!比亲儿子还亲啊!”
9月24日,在宁化县郊区五房村,“一女户”邓国红面对记者询问是否要再要一个孩子时,像拨浪鼓一样摇头。
“儿子出去工作了,生活越来越愉快了。”看,女婿江天发(右一)、婆婆(中)和妻子笑得很开心。
黄友明指着自己刚在市场买的房子说:“我女婿也是村里发财的带头人,这不,我们全家年底前就住进这栋楼了。” !”
1 因循守旧昔日大族渐趋没落
下屋坊村距宁化城关15公里。该村现有270户,人口1164人。过去,这里是宁化县东郊10多个村庄的商业中心。至今仍保留着每五天举办一次的传统。邻近清流县暖水塘等地的村民经常来这里参加赶集活动。
李社曾经是下屋坊村最大的自然村,黄家是这个自然村的豪门。清咸丰年间,有李涉、黄姓的160多户700余人。 1989年重建家谱时,李社、黄姓仅80多户、300余人。
“除了战乱之外,李涉、黄姓之所以逐渐衰落,就是因为族规太严酷,很多人不愿意来下无房村做他们的女婿。” 71岁的黄友明对此深感担忧。感慨的说道。
当时的家谱规定,凡是男子结婚生子,其父(母)必须到女方家写继承书,表示愿意收养儿子;男方交了一定的红包进祠堂后,女方的家族名字才能被写入家谱;婚姻第一个孩子随女方姓氏,第二个孩子随男方姓氏,以此类推;清朝时期,扫墓时,“上门”的女婿挑不出祭祀果品。瓜分祭品时,部落成员每人可分到4块,而来访的女婿只能分到2块;每年清明节期间,上门的“女婿”都要缴纳比族人多一倍的红骰子;不论文化程度高低,“上门的女婿都不能主持宗族祭祀仪式;无论婚后子女多寡,上门的女婿都不能带领家族”。新娘(当地的习俗是,结婚时,一般要求村里子多福气多的人领新娘进屋,预示着以后的姻缘)。
严酷且明显歧视性的“挨家挨户”条件是令人望而却步的。从解放到1989年重建家谱的40年间,下屋坊村女婿只有四人,其中两人是上山下乡的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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