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女孩子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烦恼。虽然现在男女平等,但男女在工作内容上普遍没有差别。然而,女孩子总是有这样不舒服的日子。月经来潮怎么能委婉优雅地向公司请假呢?我们也有法律可循,所以我们来传播一些知识吧!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官网消息,2009年10月左右,国务院法制办组织修订了施行多年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20年。修订条款草案。修改的重点之一是:“月经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止的高海拔、低温和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以及其他被禁止的劳动。”首都医科大学教授陶永贤针对这篇文章还专门提出,因痛经无法正常工作且有医生证明的女员工应请病假1至2天,并保留工资。这就是所谓的痛经假。
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此前曾赴湖北调研湖北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湖北是全国最早立法保护妇女经期权利的省份。规定女职工因月经量多或痛经不能正常劳动。经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证明的,用人单位可适当提供1至2天的休息时间。根据安徽省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安徽省自3月1日起实行“痛经假”。一般因月经过多或痛经而申请休息的,用人单位会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安排休息1至2天。更年期综合症症状较重,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而申请减少工作量或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将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和实际情况作出适当安排。
可见我们的社会对女性同胞还是做出了友好的姿态。我们自豪的祖国也制定并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亲爱的女同胞们,你们还在为那些痛经的日子而烦恼吗?你还在因为不知道如何请假而不好意思请假吗?您还在为月经来潮如何请假而烦恼吗?看到这里,是不是所有的烦恼都烟消云散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