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幼儿园升小学招生启动,北京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出炉!
关于北京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条例》中共北京市委领导小组印发《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的若干措施》《关于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保障平等权利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立业”,切实加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时代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招生机制,严格规范秩序,确保有序推进,努力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协调,政府行为保障义务教育入学。
(二)坚持区级,各区教委负责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三)坚持免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有序标准,严格规范程序,严格纪律问责,确保稳定有序。
三、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本市无户籍家庭适龄儿童,非户籍所在地区户口的子女,按有关规定办理。各区教委要积极稳妥推行多学分区招生方式,加强部门联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核招生资格。
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实行自愿分配。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须就近就读。
(2)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三)对本市无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区政府按照北京市义务教育教材审核和学校儿童少年指导要求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建立日常联合审核机制并积极稳妥落实。坚持义务教育贯穿学年审查,切实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四)残疾儿童、少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就近入读服务范围内的学校。
(五)区级以上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湾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同等条件得到照顾。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委要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加强招生需求预测,根据适龄人数制定招生计划人口、毕业生人数和中小学规模,报市教委备案。
(二)各区教育委员会是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负责单位。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报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统一组织招生工作,加强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督导适龄儿童少年新学年入学,做好辍学控制和入学保障工作。学校。
(三)各区教委要全面准确宣传招生政策,及时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范围、招生计划和当年学额政策,严格要求民办学校实行广告、招生简章备案制度,并公布收费标准。
(四)各区教委要落实职责,加强管理,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招生工作时间和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及各类竞赛证书、训练竞赛成绩、等级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通过面试、评估、简历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方式招收学员。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等名义对学生进行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市教委将进一步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2022年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时间表
《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的意见》政策问答
1.《入学意见》政策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条例》中共北京市委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义务的若干措施》《教育质量意见的通知》及部有关工作部署市教委制定了《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
2.《入学意见》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立业”,切实加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时代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招生机制,严格规范秩序,确保有序推进,努力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
3.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原则有哪些?
坚持政府统筹,政府行为保障义务教育入学。各区教委坚持区级负责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坚持免试,确保每个适龄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有序标准,严格规范程序,严格纪律问责,确保稳定有序。
4.小学学龄儿童如何参加信息采集?
登录小学入学服务系统(yjrx.bjedu.cn),确认报名区域,选择对应户籍类型入口,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填写详细信息。信息真实性验证通过后,打印信息采集表,到学校报到时须出示信息采集表。
5.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按照《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实施细则》,家长应携带在京就业材料、在京实际居住材料、户口簿等材料。全家,以及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的北京居住证。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查,考试合格后进入录取程序。
6.回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参加小升初,如何办理?
学生返回户籍地或者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的,须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签字确认后通过平台审核。转出区审核完毕后,转入区再次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将自动推送至转入区。
7.严肃入学纪律方面有什么要求?
各区教委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招生时间和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及各类竞赛证书、训练竞赛成绩、等级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通过面试、评估、简历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和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等名义招生。违反规定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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