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要点解读

思思

近日,北京市发布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意见,北京优生小学网总结了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要点,供2019年幼儿园到小学家长参考。

2019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要点解读

按照教育部“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殊人才招生”的要求,今年取消各类特殊人才招生,优质学位全部取消释放的将用于入学分配。

在不断规范的基础上,今年的招生文件进一步明确,全市六区公办学校寄宿招生计划较去年减少10%。明年的寄宿招生将以报名和分配为准。

公立学校寄宿招生必须公开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

为落实教育部要求,延续去年的政策,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由自治区教委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度,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并主要从审批机关所在地区招生。

对于报考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各区将指导学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采取电算化随机分配学生的方式。

各区要加强民办学校学籍监管,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

本市统一规定民办学校招生必须在5月25日至6月9日期间组织完成。

去年,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我们将继续发力、常态化监管,继续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招生挂钩的问题。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本市“十五条不准”等相关义务教育招生纪律要求。严禁以成绩及各类比赛证书、训练比赛成绩、等级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招生政策和炒作。公立学校排名将培训结果与入学率联系起来。

继续要求各区使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实时监控每一个学生的招生进程。

加强市、区两级监管,对违规违纪行为,依规依纪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将继续稳步推进单校划区与多校划区结合。对符合房产、户籍条件并居住一定年限的老居民子女,继续实行原单校分区。如果招生不完全符合单校分区要求,则实行多校分区。

各区根据学位供应量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制定相应措施。

今年继续稳步落实本市无住房家庭出租房屋入学户籍规定。

本市无户籍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地区工作、居住的,须满足在同一区连续单独租房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并在户籍所在地登记的要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且配偶1人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符合上述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以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

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各部门联合审核本市无住房、合法稳定就业、实际居住家庭的准入资格。

依托北京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对本市无户籍家庭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进行核验,5月6日与入户信息采集同步启动租赁信息核验。

延续去年政策,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在同等条件下就近入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生活,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持有在京就业证明及在北京实际居住证明。家庭户口簿、北京居住证(或有效居住登记证)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参与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报送居住地所在区教委。联系确认学校参加。

如果学校招生有困难,您可以向您居住地的区教委申请协调解决。

各区政府根据北京市关于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材料审核的指导意见,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

各区要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文件联合审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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