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淀区教委发布:“关于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做好2019年寒假工作的通知”,对防范重大安全事故作出指示。还明确禁止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以校园开放日、冬令营等名义提前招生,干扰教学和招生秩序。
关于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做好2019年寒假工作的通知
海淀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
为有效开展寒假工作,保障师生安全,根据本市相关部署,现对全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简称各单位)寒假工作要求现将2019年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寒假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对寒假工作的认识,落实单位法人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统筹,重视薄弱环节,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坚决预防和遏制开学前后重大事故发生。
2、排查隐患,整改到位
严格落实市教委1月15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根据《北京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规范(暂行)》,培训机构必须满足固定场所的面积要求和安全条件。确保不拥挤、便于疏散,不得将居民楼、地下室作为校舍。
严防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火灾、爆炸、重大疫情等。迅速组织开展安全自查,重点检查电力、燃气及配电室、实验室、电子等重点场所。教室、食堂、宿舍、建筑工地、学生活动场所、出租房屋等,发现隐患要立即排查整改,实行排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确保无隐患保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和储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检查、储存和安全处置。检查校园监控设备,对图像不清晰或拍摄位置有偏差的图像及时更换调整,确保寒假期间设备正常运行。
三、突出重点,主动预防
1、做好火灾防治措施。结合寒假期间火灾规律特点,要求严格火、电、油、气安全管理。严禁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非法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电动车校内充电等不安全行为;加强电力线路的维护,做好各类电力设施和大功率设备的日常维护,防止超负荷使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在走廊、楼梯间放置杂物,确保安全门开启、安全通道畅通。
2、确保节日活动安全。 《海淀区教育系统学生团体外出活动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必须遵循并执行。学校董事会研究决定后,报区教委登记后方可开展活动。各学校校长作为学校统一组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遵循“谁负责谁负责、谁组织负责”的原则,协调和控制活动的各个环节,落实各项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提前排查活动现场,制定应急预案,调配医护人员,选择合格交通工具,确保学生食宿安全。外出前时刻关注出行目的地天气预报及相关气象灾害预警,提前做好防范,不组织学生到不安全的场所活动,确保学生参加活动全过程的安全。
3.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单位要教育师生出门时及时关好门窗,以免给不法之徒留下可乘之机。学校要加强巡逻,特别是夜间和案件易发区域的巡逻。寒假期间,要加大巡逻密度,防止出现无人值守的情况。各单位要严格校门管理,严禁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保安人员日夜值班,严禁擅离职守、在校园内饮酒吸烟、与外人过夜。
4、加强学校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涉及水、电、气作业和学校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要加强管理和检查,落实责任。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施工程序进行施工。监督单位必须到场。同时,派出专人加强对校园内及工地周边施工现场的监管,让学生及其他非施工人员远离施工现场。水、电、气维护过程中,要防止中毒、触电等人身伤亡事故。
5.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让他们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止12岁以下儿童在道路上骑自行车。通过学校与家庭的密切配合,可以避免假期期间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失控的情况,保障学生寒假期间的交通安全。
6、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市教委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教勤[2018]6号)要求,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新学期。
四、严禁非法招生活动,营造良好办学环境
严禁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以校园开放日、冬令营等名义提前招生,干扰教学和招生秩序,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为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管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根据北京市教委工作要求,请各单位落实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民办中小学、民办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工作流程,民办中小学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任何学校(含民办中小学,下同)提前招生或者违规招生。
二、义务教育招生开始前,任何民办中小学、民办培训机构不得为幼儿园、小学毕业生和家长举办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各类活动,改变招生方向。提前报名的,不得开展相关宣传和报名工作。
3、义务教育招生启动后举办校园开放日等活动的,须将活动方案向区教委相关部门备案。严禁民办中小学、民办培训机构以选拔学生为目的举办各类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培训班。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种学业成绩、获奖证书作为录取依据。
4.严禁任何民办中小学或民办培训机构通过招生政策解读、咨询、讲座等方式曲解招生政策,炒作学校排名,将培养成绩与招生挂钩,制造家长焦虑。
五、对违反规定的民办中小学,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减少招生计划、暂停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六、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培训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列入信用黑名单。
区教委将加大检查工作力度。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根据2018年检查结果,依法启动教育行政处罚。请各民办中小学和培训机构严格自律,规范招生,依法依规办学。
5、做好应急处置,强化节假日值班
为确保2019年寒假期间安全稳定,请各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寒假期间,各单位法人和主要负责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紧急情况必须迅速处理、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 30分钟内口头报告此事,1小时内书面报告教委值班室。
教委值班室电话(24小时)88487306,传真88487368
海淀区教育委员会社会管理科
2019 年1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