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创业热潮和部分家长跳槽的需要,社保缴费很容易被断,社保是非京籍人员在京务工就业证中包含的材料之一;
为防止一些外地家长断缴社保,影响孩子升小学,京晶总结了2017年部分城市地区进京农民工就业证的政策要求,供大家参考。 2018年的政策尚未发布。请参阅入学年份。以实际需求为准。
海淀区
申请人或其配偶须提交在京就业证明。在京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应于2017年3月1日(不含)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2、蔬菜、服装、海鲜等合法市场经营者,应提交2017年3月1日(不含)前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于2017年3月1日(不含)前办理北京市社会许可证参保手续。
3、在本市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应提交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于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手续。
4、在本市注册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出资人、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应提交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于2017年3月提交营业执照并完成社会保险参保3月1日前(不含)在北京办理手续。
5、在本市注册的企业股东或合伙人应向相关工商机关提交备案文件(备案及变更日期应在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并加盖公章),并于2017年3月1日前在京办妥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不含)。
注:以上五类申请人或其配偶应于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于2017年3月(含)至2017年5月(含)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月正常连续投保并支付。期间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存在欠缴情况的,不予核准。
西城区
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提供在京工作证明,且一方在西城区务工就业,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受用人单位聘用的,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规范有效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的法人代码证明或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单位人员信息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西城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7年1月至3月)。
2、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其配偶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人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为股东、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工商部门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东城地区
审核申请人均在京工作,且其中一方在东城区务工就业证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或其配偶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应在东城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 2017年5月15日之后的任何额外付款均无效。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用人单位的法人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上述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正常经营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应当是申请人。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2017年5月15日起半年,注册地址为东城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3、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应自2017年5月15日起三年半,注册地址应为东城区。
4、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合伙人的,需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公司登记档案查询)。成立日期为2017年5月15日起半年,注册地址为东城区。
符合审核标准2、3、4的申请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朝阳区
1、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提供(1)劳动合同,自2017年5月17日起应有6个月(含)以上(2)社保,并于2017年5月17日之前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记录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期间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个体工商户:提供在朝阳区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印制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者成立日期为2017年5月17日后6个月及以上(含6个月)
3、如监护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代码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原件及复印件。成立日期自2017年5月17日起6个月(含)以上。
4、法定监护人为股东或合伙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原件及复印件,且成立日期自5月17日起6个月(含)以上,2017。
丰台区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就业证明均需提供。
1、申请人或其配偶受聘于用人单位的,需提供加盖北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
2、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如果您在丰台区租房,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提供2016年12月至申请当月上个月在北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退还保险不构成连续缴纳),并且审核时付款状态正常。身份,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工作单位相同。
通州区
申请审核的人员须提供在京就业证明。在京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供审核,若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并在通州区拥有自己的房屋,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北京市社会保险人身权益记录(参保人缴费情况)》信息)”在北京。申请人受雇于通州区并在通州区租房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通州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人身权益档案(参保人缴费信息)》区。
必须缴纳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12个月的社会保险。
2、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在通州区拥有自己的房屋的,需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在通州区租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且在通州区拥有自己的房屋的,应提供在北京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且在通州区租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为股东、合伙人,在通州区拥有自己的房屋的,在北京经营的相关工商部门备案文件(投资者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应提供。申请人为股东、合伙人并在通州区租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相关工商部门备案文件(投资者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假如。
上述条件2、3涉及的证明材料均于2016年12月31日或之前取得,且在有效期内。
京京提醒:其他城市地区可拨打点击“各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查看相关内容办理在京农民工就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