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北京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已发布。今年北京义务教育招生有哪些值得关注?招生政策有何变化?北京有生小网团队与您分享对2018年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看法。
北京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一)政府协调
坚持政府统筹,政府行为保障义务教育入学。
(二)以区级为主
坚持区级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3) 附近无需检查
我们坚持免试,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青少年都接受义务教育。
(四)程序规范
坚持程序标准,把义务教育招生过程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内容,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一)严管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行为
严肃查处为中小学生组织成绩、比赛的校外培训机构,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挂钩。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通过组织、校外培训班、各类竞赛等方式选拔学生。
继续要求各区使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实时监控每个学生的招生进程。
通过统一部署、区级自查、市级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管,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查处、曝光,决不姑息。
(二)稳妥实施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在租住地入学办法
小学招生政策中首次规定,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地区工作、生活的,符合连续单独租房的要求。在同区实际居住3年以上并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且配偶1人在本区有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享受义务教育区内的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各部门联合审核本市无房家庭的准入资格、合法稳定就业、实际居住情况。
依托北京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对全市无户籍家庭的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进行了核实。 5月7日起,租房信息核查与报名信息采集同步启动。
(三)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方式
在去年积极探索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将继续稳步推进单校分区与多校分区相结合。对有房产、户籍要求并居住一定年限的老居民子女,继续实行原单校分区。如果招生不完全符合单校分区要求,则实行多校分区。各区将根据学位供给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制定相应措施。
(四)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精神和北京市特殊教育提升规划,在招生文件中首次规定,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残疾人就读于附近的学校。
(五)2019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今年,我市初中特殊人才招生规模与去年相比保持稳定。各区特长生比例仍严格控制在本区初中招生计划的4%以内。按照教育部“2020年前取消各类人才招生”的要求,我市提出2019年取消各类人才招生。
(六)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寄宿招生
在不断规范的基础上,今年的招生文件进一步明确,全市六区将逐步减少公办学校寄宿招生的数量和比例,并公开公开寄宿招生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情况等。列表和其他信息。 2020年,实行寄宿招生注册和招生分配。
(七)严格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受自治区教育委员会统一管理。
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度,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并主要从审批机关所在地区招生。
对于报考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各区可指导学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采取电算化随机分配学生的方式。
各地区要加强民办学校学籍监管,不得招收不合格学生入学。
本市统一规定民办学校招生必须在5月26日至6月10日期间组织完成。
(八)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保持稳定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继续按五证入学,即在京就业证明、在京实际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居住证(或有效户口簿)、居住地不具备监护条件的证明。
各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五证审核实施细则,建立五证联合审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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