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对北京无住房居民招生、小学招生办法、非北京招生政策、学校招生管理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北京优生小网团队与大家分享重要信息。
北京无房家庭可在出租房屋上学
今年小学招生政策首次规定,有户籍的北京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地区工作、生活的,满足连续单独租房、实际居住的要求在同区居住3年以上并在房屋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在本区有合法稳定就业三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
具体办法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各部门联合审核在京无房家庭的准入资格、合法稳定就业、实际居住情况。依托北京市住房和租赁监管局对北京无住房登记家庭的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进行核查,租赁信息核查与报名信息采集同步于5月7日启动。
取消2019年各类人才招生
政策还明确,2019年取消各类特殊人才招生。今年北京初中特殊人才招生规模与去年相比保持稳定,各区特殊人才比例仍严格控制在本区初中招生计划的4%以内。按照教育部“2020年取消各类人才招生”的要求,北京市提出2019年取消各类人才招生。
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寄宿招生
在不断规范的基础上,今年的招生文件进一步明确,要求全市六区逐步减少公办学校寄宿招生数量和比例,并公开公开寄宿招生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办法、录取名单等信息。到2020年,寄宿招生人数将会减少。实行报名和入场分配。
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与中小学招生挂钩
市教委、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用于组织中小学生成绩和比赛,并将训练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等行为挂钩。
严格执行教育部十大不准、北京市十五不准等相关义务教育招生纪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通过组织、校外培训班、各类竞赛等方式选拔学生。继续要求各区使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实时监控每一个学生的招生进程。
市教委、市教育监察办将下发专项检查通知,采取统一部署、区级自查、市级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管,对发现、查处、查处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并暴露。
单校分区与多校分区联合招生方式
在去年积极探索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将继续稳步推进单校分区与多校分区相结合,对有房产、有房产的老居民子女继续实行原单校分区。户籍要求并居住一定期限。如果招生不完全符合单校分区要求,则实行多校分区。各区将根据学位供给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制定相应措施。
优先确保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就近上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精神和北京市特殊教育提升规划,在招生文件中首次规定,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残疾人就读于附近的学校。
严格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为落实教育部要求,招生文件明确规定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招生,并接受自治区教委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度,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并主要从审批机关所在地区招生。
对于报考人数超过学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各区可指导学校根据现有工作采取电算化随机分配学生的方式。各地区要加强民办学校学籍监管,不得招收不合格学生入学。本市统一规定民办学校招生必须在5月26日至6月10日期间组织完成。
无北京户籍适龄儿童青少年入学政策保持稳定
无北京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继续满足五证入学要求,即在京就业证明、在京实际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居住证(或有效户口登记证)、户口所在地不具备监护条件的证明。各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五证审核实施细则,建立五证联合审核机制。
关键时间表
(一)5月1日,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招生政策公示门户开通。
(二)5月7日至5月31日,完成录取信息集中采集工作。
(三)5月12日至5月23日,完成初中特殊人才招生工作。
(四)5月26日至6月10日,民办学校组织完成招生工作。
(五)6月16日至6月17日,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六)7月上旬,采用市级小促制度集中分配。
(七)7月初,各小学、初中将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