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终于出炉。 2018年幼儿园至小学招生政策中,首次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北京无房家庭可以入租住宿。同时,政策规定了2018年初中至小学信息采集时间:5月1日,开通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招生政策公示门户。 5月7日开始收集报名信息。此外,招生政策首次明确规定,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读。
如果你是北京居民,没有房子,符合条件的,可以租房子学习。
租房和就业必须在同一个区并且必须连续3年以上!
今年,小学招生政策首次明确规定,在本市无住房的家庭,符合条件的可以入出租屋学校就读。
“门槛”:本市无户籍家庭,长期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工作、居住,符合连续单独租房且在同一地区实际居住3年以上并户籍的条件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上有配偶,且配偶1人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并符合其他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以在区内接受义务教育。
分配顺序以户籍为准,并以原有政策的平衡为基础。
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部门联合审核本市无房家庭的准入资格、合法稳定就业、实际居住情况。依托北京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对全市无户籍家庭的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进行了核实。 5月7日起,租房信息核查与报名信息采集同步启动。
新旧招生有差异
本市将继续稳步推进单校分区与多校分区相结合、新旧区分的招生方式。
对符合房产、户籍条件并居住一定年限的老居民子女,继续实行原单校分区。对不完全符合学校单校分区的,将实行多校分区。各区将根据学位供给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制定相应措施。
今年小学升初中的特殊人才数量控制在4%以内,明年取消。
今年全市初中特殊人才招生规模与去年相比保持稳定。各区特长生比例仍严格控制在本区初中招生计划的4%以内。按照教育部“2020年前取消各类人才招生”的要求,本市提出2019年取消各类人才招生。
严格排查校外培训与录取衔接
全面监控每个学生的录取过程
市教委、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用于组织中小学生成绩和比赛,并将训练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等行为挂钩。严格执行教育部“十大不准”、本市“十五不准”等相关义务教育招生纪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通过组织、校外培训班、各类竞赛等方式选拔学生。继续要求各区使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实时监控每一个学生的招生进程。市教委、市教育督导室下发专项检查通知,采取统一部署、区级自查、市级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管。对于被发现、查处、曝光的违法行为,我们决不姑息。
逐步减少公立学校寄宿招生人数
2020年寄宿生注册及分配
在不断规范的基础上,今年的招生文件进一步明确,全市六区将逐步减少公办学校寄宿招生的数量和比例,并公开公开寄宿招生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情况等。列表和其他信息。 2020年,实行寄宿招生注册和招生分配。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受自治区教育委员会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度,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并主要从审批机关所在地区招生。对于报考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各区可指导学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采取电算化随机分配学生的方式。各地区要加强民办学校学籍监管,不得招收不合格学生入学。本市统一规定民办学校招生必须在5月26日至6月10日期间组织完成。
非户籍学生入学仍需“五证”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继续按五证入学,即在京就业证明、在京实际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居住证(或有效户口簿)、居住地不具备监护条件的证明。各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五证审核实施细则,建立五证联合审核机制。
招生重点时间表
(一)5月1日,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招生政策公示门户开通。
(二)5月7日至5月31日,完成录取信息集中采集工作。
(三)5月12日至5月23日,完成初中特殊人才招生工作。
(四)5月26日至6月10日,民办学校组织完成招生工作。
(五)6月16日至6月17日,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六)7月上旬,采用市级小学晋升制度集中分配。
(七)7月初,各小学、初中将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