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幼升小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问答,速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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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市教委发布了2018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问答,详细解答了各类招生问题。让我们来看看。

一、关于招生政策

一、2018年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巩固成果、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推进改革总体思路,加大市级统筹协调力度,完善教育治理,深化义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规则,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本市义务教育招生有序推进,努力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

2.2018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原则是什么?

(一)坚持政府协调,政府行为保障义务教育入学。

(二)坚持区级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三)坚持免试,确保每个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程序标准,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内容,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3.2018年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北京市实施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就近就学免试招生的总体安排和《北京市教育局办公厅通知》教育部关于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司[2018]5号)等相关要求,依法保障本市适龄儿童少年权利接受义务教育,经市政府批准,市教委制定了《北京市教委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京交2[2018]8号)。

4.2018年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地方?

今年,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总体稳定、有所进步。具体有七点值得关注:

(一)严格控制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招生挂钩。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严肃查处组织中小学生成绩和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挂钩。严格执行教育部“十大不准”、本市“十五不准”等相关义务教育招生纪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通过组织、校外培训班、各类竞赛等方式选拔学生。继续要求各区使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实时监控每一个学生的招生进程。市教委、市教育督导室下发专项检查通知,采取统一部署、区级自查、市级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管。对于被发现、查处、曝光的违法行为,我们决不姑息。

(二)严格执行本市无住房家庭出租房屋入学措施。小学招生政策中首次规定,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地区工作、生活的,符合连续单独租房的要求。在同区实际居住3年以上并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且配偶1人在本区有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享受义务教育区内的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部门联合审核本市无房家庭的准入资格、合法稳定就业、实际居住情况。依托北京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核实本市无户籍家庭的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

(三)稳步推进单校分区与多校分区相结合。在去年积极探索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将继续稳步推进单校分区与多校分区相结合。对有房产、户籍要求并居住一定年限的老居民子女,继续实行原单校分区。如果招生不完全符合单校分区要求,则实行多校分区。各区将根据学位供给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制定相应措施。

(四)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精神和北京市特殊教育提升规划,在招生文件中首次规定优先保障合格儿童少年残疾儿童就近入读学校,确保残疾儿童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当的教育。教育。

(五)2019年取消各类特殊人才招生。今年,我市初中特殊人才招生规模与去年相比保持稳定。各区特长生比例仍严格控制在本区初中招生计划的4%以内。按照教育部“2020年前取消各类人才招生”的要求,我市提出2019年取消各类人才招生。

(六)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寄宿招生。在不断规范的基础上,今年的招生文件进一步明确,全市六区将逐步减少公办学校寄宿招生的数量和比例,并公开公开寄宿招生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情况等。列表和其他信息。 2020年,实行寄宿招生注册和招生分配。

(七)严格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为落实教育部要求,招生文件明确规定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招生,并接受自治区教委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度,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并主要从审批机关所在地区招生。对于报考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各区可指导学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采取电算化随机分配学生的方式。各地区要加强民办学校学籍监管,不得招收不合格学生入学。本市统一规定民办学校招生必须在5月26日至6月10日期间组织完成。

五、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青少年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生活而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持有在京就业证明及在北京实际居住证明。全家户口本、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不具备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在当地,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审核通过后,参与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与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您居住的地区。如果学校招生有困难,可以申请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

6. 外地户口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被视为本地户口?

(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原北京市下乡幼儿身份证明》;

(二)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台湾同胞子女就学批准函》;

(三)国家博士后管理部门出具的《博士后子女介绍信》和家长的《博士后入境批准函》(限期内);

(四)军队师(旅)级政治部门核发的随军家属证明和现役军人证明;

(五)区侨务部门出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

(六)父亲(或母亲)有本市常住户口(提供常住户口)

5/18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原因而未在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青少年

在本市工作、生活,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持有在京就业证明、在京实际居住证明、户口本、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的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当地不具备监护条件的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到街道办事处或者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审核通过后,参与适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联系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就读;如果学校招收学生有困难,可以向居住地的区教委申请协调解决。

6. 外地户口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被视为本地户口?

(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原北京市下乡幼儿身份证明》;

(二)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台湾同胞子女就学批准函》;

(三)国家博士后管理部门出具的《博士后子女介绍信》和家长的《博士后入境批准函》(限期内);

(四)军队师(旅)级政治部门核发的随军家属证明和现役军人证明;

(五)区侨务部门出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

(六)父亲(或母亲)有本市常住户口(提供常住户口)

9/1817。未成年儿童可以参与收集吗?由于是招生信息采集,凡是6岁以上(2012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均可参与信息采集。 6岁以下儿童(201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不可领取。

18、超龄儿童如何参与信息收集?

超龄儿童可以到区教委审核,区教委代为登记。

19. 信息收集的开放时间是什么时候?

信息采集开放时间为5月7日至5月31日。可以在开放时间内领取。领取顺序与入场顺序无关。建议家长不必担心,在非高峰时段登录系统收集信息。

20、忘记账号和密码怎么办?

您可以通过忘记密码功能重置密码,也可以联系区教委重置登录密码。

21、信息采集需要填写哪些信息?

带红色“*”的为必填项,其他项目为选填项。非本市注册学生收集的“五证”审核信息按照区规定执行。

22.如果我填写的信息有误怎么办?

如果注册基本信息不正确,请取消该信息并重新注册。

23、如果我填写虚假信息,是否可以通过信息采集?

我市有关部门建立了接入公安部人口信息查询系统的10/18核查审核流程,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核查过程中,发现虚假信息。该信息无效,将影响子女正常入学。为此,家长一定要仔细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4、如果我的注册信息审核不通过怎么办?

登记信息通过公安部人口信息查询系统比对核实,以公安部系统数据为准。如果审核不通过,请先对照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是否正确。若有错误,请取消该信息并使用正确信息重新注册;若确实与身份证、户口簿相符,请与公安局户籍联系人管理人员联系。

25. 我可以取消注册并在其他地区注册吗?

信息采集完成后、学校确认录取前,如需变更学区,家长可在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时间内自行取消并重新报名。领取时间后办理取消手续,请咨询原报名区教委。新录取的学生由区教委审核并注册。原信息收集表无效,报名时以新的信息收集表为准。但集合时间过后,因变更报名区域而造成的时间延误,可能会影响孩子在该区域报名的机会。

26.注册的手机有什么作用?

登记的手机用于接收各阶段入学信息,必须正确填写。

27、没有收到验证码短信怎么办?

首先确认注册的手机号码是否填写正确,然后确认手机是否欠费或者安装了短信拦截工具。如果没有问题,请拨打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客服电话查询具体情况。

28. 信息收集表丢失怎么办?

您可以登录适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重新打印信息采集表。

29. 到学校报到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以学校公布的报名信息公告为准。

30.如何知道自己是否被学习

学校接受了吗?系统将通过在线平台和短信通知您。一旦被录取,录取结果不可更改。

31.如果我不参加适龄人口信息收集,我可以正常上学吗?

根据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北京市电子学籍系统将根据中小学招生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结果建立新的学籍。如果不参与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则无法建立学籍,无法正常入学。

三、关于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及核对

32.本市小学毕业生需要做什么?

本市小学毕业生,将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直接自动提取信息。请学生家长根据小学毕业生工作安排核对基本信息并签字确认。后续事宜可按照区教委具体通知进行。

33、学生基本信息错误怎么办?

如果家长确认基本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学校相关负责老师,老师会进行确认。若确认基本信息有误,老师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系统中进行相应修改,并由家长再次签字确认。

34、返回户籍地和家人实际居住地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5月7日至5月11日,返回户籍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的学生须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在统一平台打印申请表,签字确认,然后通过审核在线平台。毕业学校向学校提出申请,转出学区审核后,转入学区再次审核。申请通过后,信息将自动更改为转乘区域。

35、北京新生如何入读初中?

初来京就读初中的本市户籍学生,应携带户口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区教委审核。非本市户籍、初来京就读初中的学生,应携带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就学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区教育委员会审查。审核通过后,即可考入相应区的初中。

36.如何获取和重置学生登录账号和密码?

小学统一发放初中入学登记卡。帐号是学生的教育ID号码。密码使用北京市统一学生身份认证密码。初始密码是8位数字的出生日期。如果您忘记密码,可以使用“重置密码”功能重置密码。

37. 如何向附近初中申请注册?自愿在附近普通初中就读的学生,可登录“北京市普通公立初中升入优质高中机会查询系统”,查询普通初中升入优质高中的机会。具体报名及录取程序请咨询区教委。

38、何时统一采用市级小学晋升制度进行分配?

7月初,本市将统一采用市级小学晋升制度分配名额。具体分配登记、志愿服务等手续请咨询各区教委。

四、关于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房屋租赁备案

39、本市合法房屋租赁如何登记备案?

根据相关规定,本市合法租赁的房屋,当事人必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日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通过链家、我爱我家、自如房进行住房租赁交易:通过链家、我爱我家、自如房等现有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直接申请注册备案;通过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其他会员单位进行交易房屋租赁:可直接通过北京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房屋租赁服务平台申请登记备案; “携手”完成的房屋租赁:租赁双方可到各区房屋租赁服务窗口,或到中介行业协会租赁登记便民服务点申请登记备案。

40、申请自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登记自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可以到房屋所在区的房屋租赁登记窗口办理备案业务。需要携带的材料:房屋房产登记证明原件(网上签订的合同、拆迁安置协议或其他房屋权属证明等);租赁双方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等); 《北京市房屋租赁登记申请表》;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1. 租赁登记需要收费吗?

提交租约是一项免费服务。

42、房屋租赁登记信息不正确如何更正?

租赁合同、房屋地址、承租人等主要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申请人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前发现相关信息不正确的,可直接提交正确的备案信息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完成后,发现房屋租赁登记已完成。备案信息填写错误的,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到原登记备案服务平台取消原错误备案信息,重新申请备案。

43、如何核实是否属于本市无户籍户?

本市无户籍家庭的认定标准按照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确定。

44、对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审核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发现租赁登记信息错误的,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到原登记备案的服务平台注销原登记备案信息,重新登记备案。住房租赁登记完成后,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采集招生信息。如果您对非户籍家庭审核结果有异议,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区教育部门提出复议申请。区教委将申请汇总后报市有关部门审核,审核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果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采集租赁登记备案信息有误,请在系统中取消该信息并重新采集。

五、其他有关事宜

45. 如何申请入读私立学校?

具体招生细则请参阅各区招生政策或咨询区教委。

46.如何申请入读寄宿学校?

具体招生细则请参阅各区招生政策或咨询区教委。

47. 如何申请入读特殊教育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程序与其他普通中小学相同。具体招生细则请参阅各区招生政策或咨询区教委。

48、学校确认录取后,不到学校报到会有什么后果?

已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新生因故无法按期到学校注册且未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学校将对其进行督学。监督不力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学生户口所在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学生上学。

49.不会使用电脑或没有电脑如何入学?

各区将联合街道、社区、学校,适时提供登记条件。详情请咨询各区教育委员会。

50、不符合“五证”要求的非北京市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的通知》(教机一司函[2014]32号)要求,学生首先要符合迁入地的入学资格。建立学生注册;在不具备资质的学校就读的,不能办理学籍;未办理学籍返回居住地学习的,居住地学校必须依法受理并建立学籍。也就是说,对于未通过北京入学资格审核的学生,户口所在地政府负责接收返乡学习的学生并解决学籍问题。这从国家政策层面为适龄儿童返回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了坚实保障。

随附的:

一、各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2、各区义务教育入学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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