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国社会研究院对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西安、南京等地的600名家长进行了关于孩子在北京小学生择校的街头调查。
孩子升初中时,会选择非户口所在地的学校吗?
46% 的人表示愿意; 31% 的人表示不; 23%表示视具体情况而定
是什么导致您的孩子选择学校
83%的人表示希望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33%表示因区内学校教学质量差而不得不转学; 29%的人表示不想耽误孩子的学业; 56%表示追随“择校”趋势
您认为择校对孩子有什么影响?
63%的人表示可以让孩子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52%表示可以增强孩子的自我激励能力; 49%表示好老师能够引导孩子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
如何选择学校
13%选择转账; 3%选择在附近买房; 84%选择缴纳择校费
来源:人民网
李松、黄杰,法制网记者,陈雷,法制网实习生
今年3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将正式实施。近日,记者采访了参与《办法》修订全程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法规一处处长孙军民。
孙军民告诉记者,与现行实施办法相比,新修订的实施办法更加符合北京实际情况和需要,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在学校、教育监管、教师等方面的责任,从而也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在学校、教育监管、教师等方面的责任。成为该方法的最大亮点。
教育资源不均 政府引导推进
北京义务教育水平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基础教育基准分数连续五年位居全国第一。是全国唯一取得A级成绩的城市。但北京教育资源均衡问题也十分突出。不仅城乡之间教育资源分布不均,市内各区之间教育资源分布也不均。
孙军民表示,事实上,为了解决教育不平衡问题,北京市各级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加大了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如今,农村边远山区学校在硬件环境、校舍建设、计算机等资源配置等方面都有明显改善。然而,硬件本身并不能从根本上提高学校的教育水平,关键是“软件”,而且这些学校的师资数量还存在一定差距。
据市人大常委会去年对北京市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执法检查结果显示,2008年上半年,北京市用于改善民生的资金超过8000万元。 140 所农村寄宿学校的状况。改革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分配制度。全市山区教师工资每人每月增加600元,平原和城市教师工资每人每月增加300元。但教育均衡发展问题仍然是义务教育法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问题之一。这主要体现在优秀教师资源分布不均衡,农村学校优秀教师数量明显低于城市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合理,高级职称比例偏低。低的。流动。据统计,仅2007年,远郊某县就有60名农村学校教师来到城市学校。
为了尽可能解决这个问题,即将实施的新办法做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规定。 《办法》总则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建设,缩小学校间办学条件差距,促进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此外,《办法》还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推动城乡之间、区域内教育设施、设备、课程、人才等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骨干教师配备和学科带头人培训要优先向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组织校长和教师流动;市、区、县人民政府也要组织城市教师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并出台一系列规定,支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从事义务教育工作。地区。
尽管有这些明确的规定,孙军民指出,教育资源的平衡仍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国家重点学校不仅仅依靠硬件设施。一所好的学校必须依靠多年的积累才能达到更高的水平。
择校还有需求 法规仍难杜绝
对于北京的家长来说,“择校”并不是一个陌生的词。为了让孩子保持在“起跑线上”,很多家长花重金让孩子进入学历更高的学校。
对于这种现象,孙军民认为,政府要保证学龄儿童能够就近上学,这是政府的责任,但也是幼儿的权利。从立法的初衷来看,确实应该尽量减少不合理的流动。但“在北京目前的情况下,依靠法律彻底杜绝择校是不现实的”。
“在北京,户籍分离的现象非常普遍。由于城市建设的不断完善,很多居民都搬出了旧住,搬进了新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择校是绝对不允许的,这意味着这些孩子将无法去最近的学校。”孙军民告诉记者,虽然北京整体教育水平很高,但优秀的教育资源相对稀缺,社会择校还存在一定的限制。因此,现在谈“淘汰”并不现实。如果未来教育资源真正均衡,所有学校都能达到北京四中的教学水平,择校现象自然就不复存在。
孙军民表示,当前形势下,政府正在尽最大努力在财政上平衡教育资源,对薄弱学校进行帮扶。但这仍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个渐进的过程,不是一个国家法律或者地方法规能够解决的。只能说,通过帮助薄弱学校的教育资源,逐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水平,满足不同需求的家长的需求。
据了解,北京市平衡教育资源的原则是“不削峰”,对好的学校尽可能予以支持,使其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同时,政府也会在财力、培训等方面对薄弱学校给予支持。倾斜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强化教育督导 接受社会监督
在北京市的实施办法中,专门设立了“监督”一章,用六项规定详细规定了监督的组织、内容和结果。根据本章规定,本市义务教育督导工作分为“督导”和“学习督导”两个方面,即对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行义务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监督。监督的具体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和使用;义务教育等内容均衡发展。
此外,《办法》还规定,各级政府还应当建立基于监督评价结果的义务教育公示、通报和表彰制度,将监督评价结果作为评价义务教育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和指标。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义务教育工作。考核主要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相关监督报告也将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法实施的监督责任。
孙军民告诉记者,国家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政府负有教育监管责任,北京市将国家法的一条规定扩充为一章,是对国家规定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目的是通过监督确保办法中的各项规定能够在实践中得到很好的落实和执行。
据了解,除了政府的监督工作外,新办法实施后,市人大常委会将从人大角度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行使有权监督、推动本办法规定的实施。
政府统筹安排 居民区建学校
在去年的执法检查中,检查组还发现居民区配套学校建设存在缺乏统筹规划、开发商建设学校规模小、办学条件不达标等问题。产权不清,交货不及时等待。据了解,昌平区天通苑作为40万人口的超大型住宅区,计划新建配套中小学5所。截至目前,仅完成2项并移交给教委。一座已经建成多年但尚未移交,另一座尚未建成。
针对这一问题,北京市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新建、改建居住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纳入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学校建设应当符合条件和条件”。学校的办学标准与住宅区建设同步进行。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拨所需建设用地,保障所需资金,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建设。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至此,新建、改建社区内部学校建设责任又回归政府。
据了解,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非孤例。过去,新建、改建小区的学校建设都是由开发商承担。积极性很高。另一方面,社区学校建设缺乏统筹规划。有的社区学校建成后居民较少、没有学生,有的小学建成后无法满足需要。
孙军民告诉记者,新办法将新建、改建社区学校建设责任交给政府,由政府对学校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并承担资金。也可以从规划布局上来考虑。如果社区没有那么多的需求,就没有必要建小学。在几个社区建一所学校就够了,从根本上杜绝产权不清的问题。
孙军民最后告诉记者,北京市的实施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很多规定都是立足于实际工作的基础,明确了未来义务教育的发展方向。事实上,教委和市政府已经做了一些工作。把这些事情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就会有法律保障,也更容易形成长期的效果。机制。但必须看到,义务教育过程中的很多问题,包括教育资源的平衡问题,都需要逐步改善,这本身就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尤其是教育水平的提高,必须建立在多年积累的基础上。单纯依靠义务教育法或实施措施是无法实现的。法律法规明确的目标不仅需要政府积极推动,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