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办法》由市教委正式公布。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取消了“三好生”和“升学适当优先”的奖励决定,“三好生”的评选将逐步与升学脱钩。此外,新办法还放宽了对学业成绩的要求,明确“主科不一定都是优秀,体质必须优秀”。
据了解,目前,北京小学、初中、高中仍按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4%、3%评选“市三好”。取消“主干科目全部优秀”的标准,代之以“学年综合评价成绩优秀”。同时,在原有体育成绩必须优秀的基础上,“市三好”又增加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水平的要求。
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在“市三好”的条件中提到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除了道德行为受到同学、老师、家长的表扬外,特别强调的是受到社会的表扬。
此外,根据新办法,连续三年被评选为本市区县级“三好生”的外地学生,也有资格参加“三好生”评选。在市级。
新办法自9月1日起实施,旧评价办法废止。
长期以来,“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一直是北京市重视升学的硬件条件,因此“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标准的变化备受关注的学生和家长。不少学生和家长认为,“优秀体质”的调控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孩子目前就读于上海淀区一所重点小学的杨老师认为,“新标准提高了身体要求,可以提高孩子们对体育锻炼的重视程度,引导他们自觉、主动地锻炼身体。”
也有家长呼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只能作为一种荣誉和鼓励,而不是加分和奖励,“升学时适当优先”。
专家表示,真正取消与高等教育挂钩的“三好生”,有利于恢复“三好生”评选的初衷,使之真正成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但在今后的实际操作中,专家、不少学生和家长对“三好生”能否脱离北京小升初升学持保留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