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违规现象,一经核实将在全市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2008年1月17日,市教委、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三部门联合下发寒假工作通知,严禁中学以各种名义为小学生举办学科培训班用于注册和选拔的目的;组织任何类似于招生选拔的训练营、比赛、冬令营等活动。发现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向全市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通知强调,公办中小学不得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公共假期组织学生补课收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寒假前公布寒假期间接受补习班的举报热线。发现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向全市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此外,市教委要求学校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并尝试改革假期作业形式。学校还要求寒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要到未开放的区域玩耍、出行。同时,加强对假期期间进校的外国人的管理。外国人不得在学校宿舍内住宿,学生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室外住宿。根据北京市安排,全市中小学将于今年1月26日正式放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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