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青少年免试入学,就近学校入学办法草案已开始在网上征求公众意见。
本市拟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定适龄儿童、青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以考试、测试、面试等方式或者变相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种竞赛成绩、奖项、证书作为招生依据。同时,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就学。
2008年2月19日至2月29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网站(www.bjrd.gov.cn)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地方性法规将着眼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草案中的很多规定都是为了遏制择校行为。
草案规定,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适龄儿童、青少年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各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招生人数,并向社会公布。民众。此外,小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10天,初中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20天。草案还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通过向学生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产品或者服务谋取利益。
草案还提出,学校应当将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此外,心理健康教育也将纳入教学计划。草案提到,学校应当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辅导。有条件的中小学还应配备专业人员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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